懸疑檔案《誰是真兇》

我是陳志偉,在香港刑事調查科(CID)超過20年,現在在中環警署執勤。晚上警署都是非常寂靜~~但晚上11點左右,一個突如其來的電話響聲將寂靜打破,致電來的是高街盧宅管家何伯..........
他聲音顫抖的說:「盧先生……他在書房,死了!血流滿地!」我與拍檔李承繼(李Sir) 馬上出車迅速趕往現場,於11:30左右抵達盧宅,管家已經封鎖現場。
夜幕下,揭開了香港名人富豪——盧永康的死亡案件。事件發生於5月31日晚上11:15,盧永康被人發現躺臥於私人大宅三樓書房。經法醫初步確認死亡時間為晚上10:30至11:00之間,死因是頭部遭受重擊。書房的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窗戶緊閉,桌上散落一份未簽署的文件。我懷疑這可能是一宗密室殺人案,背後不排除牽涉家族爭產的陰謀。我留意到盧永康四名子女神色各異,像隱瞞著一些事情。而盧宅內既僕人紛紛低聲議論,大宅內瀰漫著緊張與猜忌的氣氛。
於是,我們便請盧永康四名子女——盧浩然、盧浩文、盧芷晴、盧芷欣——與幾名僕人聚集在大廳等候,以便逐一問話。大宅管家何伯報稱,他於11:15巡視大宅時發現老爺倒臥在書房裏,他驚嚇得不知所措便立即報警。
現場初步顯示,盧永康頭部遭受的致命一擊,兇器是一尊重約五公斤的清代銅像,原本擺放在書桌上。奇怪的是,書房內無明顯打鬥痕跡,地毯上有一小塊乾涸的藍色顏料,在桌上有一份經過重新分配的遺囑:大哥浩然得10 %,二哥浩文30 %,三姐芷晴10 %,小妹芷欣50 %,餘下10 %捐給慈善機構。這份未有盧永康簽署的遺囑,目前為止係最有可能是這件兇案的導火線。
警方鎖定嫌疑人是,盧永康身邊既親人,即盧氏四兄妹——大哥,盧浩然,37歲,家族企業掌舵人,聰明且野心勃勃,視家產為囊中物。他曾公開表示要「革新」家族企業,暗示踢走其他兄弟姊妹。案發當晚10:00,他在書房與父親爭吵,僕人聽到他爭吵後摔門離開的聲音。
金。案發時,他聲稱10:30至11:00在房間看書,但無人證實。
三姐,盧芷晴,30歲,叛逆不羈,熱愛藝術,與家族生意格格不入。她多次揚言獨立,案發當晚10:00至11:00在畫室作畫,但畫布顏料未乾,時間線存疑。
小妹,盧芷欣,26歲,溫順乖巧,表面對家產無欲無求,與大哥關係密切。案發時10:30至11:00,她在客廳與管家喝茶,有不在場證明。
雖然已找到兇器,但我認為當中仍存在著很多未解開既疑點,所以.........6月1日上午,我與李sir再次上門找關鍵嫌疑人施壓盤問。
我問道:「當日案發你哋做什麼?去過邊度?」........
大哥——盧浩然態度冷靜異常地回答,承認與父親爭吵:「只是為了談公司擴張,10:15我離開時他還活著。」他對遺囑冷笑:「父親愛用遺囑控制我們,這次太過火了。」
二哥——盧浩文態度溫和地否認涉案:「我對遺囑不知情,慈善是我的志向」,但我留意到他手指微微顫,基金帳目問題被我提及時,他眼神更為閃躲。
三姐——盧芷晴態度滿不在乎:「我不在乎遺囑,早就想離開這鬼地方。」,但我想起畫室內的顏料瓶整齊異常,與她隨性性格不太符合,疑似有被清理過既痕跡。
小妹——盧芷欣淚流滿面:「我從沒想要分家產,只希望家人和睦。」,四兄弟姊妹中她是比較單純,直覺讓我懷疑他的單純可被利用。
我和李sir跟據線索嘗試整合案情,在四人問話中我猜測犯人或許不只一個人,因此我們又回到兇案現場進行勘查,發現書房地毯下的藍色顏料含微量血跡,與盧永康血型吻合,證據直指向盧芷晴,而銅像底座內側有一枚盧芷晴的指紋,但位置不符兇器握持痕跡。
由於線索未有太大進展,故在6月2日上午,我和李sir暗中跟蹤盧家四兄弟姊妹,發現...... 盧浩然近幾個月頻繁在深夜前往中環的盧氏集團總部,行為異常隱秘。
使我不禁想起管家講過:曾聽過他與父親爭執時提及「公司未來」和「資金問題」。他還提到,盧浩然曾於5月28日(案發前三天)在盧宅書房外與一名陌生男子通電話,談及「收購計劃」和「時機未到」。這一信息讓我懷疑盧浩然可能在策劃一項需要父親同意或父親不在場才能執行的商業行動。
6月2日下午,我申請的搜查令巳批准,便馬上領隊員前往盧氏集團位於中環的總部大樓。盧浩然的辦公室位於頂層,是一間寬敞的現代化辦公室,配有私人保險櫃和加密電腦系統。警隊在搜查過程中發現了以下幾個關鍵證據:
隱藏文件夾:在盧浩然的辦公桌上,一台筆記本電腦被設定了多重保安密碼保護。警方技術部門破解密碼後,發現一個名為「新紀元」的加密文件夾。文件夾內含一份詳細的企業擴張計劃,涉及收購三家競爭對手的公司,總值超過50億港元。計劃中明確提到,資金來源包括盧氏家族信託基金,但需盧永康簽署授權才能動用。
時間表與條件:計劃文件中有一條備註:「資金解凍需待遺囑生效或主要決策人(盧永康)退出管理。」這暗示盧浩然預期父親的死亡或退出企業管理,才能繞過父親的財務控制,啟動收購項目。
電子郵件線索:警方在盧浩然的郵箱中發現他於5月20日與一名投資銀行家通信,信中提到「一旦時機成熟,資金到位,收購可立即啟動」。銀行家回覆中提及「遺囑變更可能影響資金流動,需謹慎行事」,顯示盧浩然早已知曉父親有意更改遺囑。
線索漸漸清晰,為免打草驚蛇,我聯繫盧氏集團的財務顧問,確認盧永康生前嚴格控制家族信託基金,任何大額資金調動均需他親自簽字。他跟著說:「盧浩然曾於5月初提交一份收購計劃,卻被盧永康否決,理由是「時機不成熟,且風險過高」。這與盧浩然辦公室文件中的計劃內容吻合,顯示他因無法獲得父親支持而受阻。」
再採訪盧氏集團的一名高級助理,該助理透露盧浩然近兩週情緒異常焦躁,多次在會議中提及「必須加速公司轉型」。助理還無意中聽到盧浩然於5月30日與盧浩文通電話,提到「父親不讓步,我們得想其他辦法」。這電話內容進一步指向盧浩然與盧浩文的合謀可能性。
在盧浩然的辦公室保險櫃中,警方發現一份盧永康舊遺囑的副本,與案發現場的新遺囑形成對比。新遺囑大幅削減盧浩然的繼承份額(僅10 %),而舊遺囑中他占60 %。這表明盧浩然對父親更改遺囑的行為極為不滿,且有充分動機加速父親的死亡,以阻止新遺囑生效。
所有真相終於揭曉了,我和李sir申請拘捕令,
在6月2日晚,召集四兄弟姊妹到書房。我對著他們說:「兇手是二哥盧浩文,主謀是大哥盧浩然。」
盧浩然利用盧浩文的財務危機,慫恿他於5月31日10:30至11:00間潛入書房,用銅像殺害父親,擦拭兇器指紋並偽裝成密室殺人。盧浩文偷取盧芷晴畫室的顏料,抹在兇案現場栽贓。盧芷晴的指紋來自她日常觸碰銅像時無意留下。
「盧浩文,你擦掉指紋,卻忘了顏料的血跡成分暴露了你。」我說,「盧浩然,你的擴張計劃需要父親的死,對吧?」
盧浩文崩潰認罪,處浩然試圖狡辯,但證據確作是無可辯駁。
6月3日清晨,案件已偵破。盧永康的遺囑按理生效,財產大多捐給慈善機構。盧芷晴離開香港追逐藝術夢,盧芷欣沉默地收拾行囊。盧浩然與盧浩文被扣留等待上庭。
近幾天我聽聞不少人深夜行經高街,望上盧宅看見盧永康站在窗前.......這究竟是盧永康反設計陷阱給自己子女?或真是傳聞中他的死不冥目呢?
(完)
本故事純粹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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